法院判決離婚后,當事人需提交離婚案件生效證明等材料才能登記再婚;已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xù)的當事人,法院在辦理案件時卻無法即時獲取變動信息……這些“鬧心事”隨著山南市瓊結縣人民法院、瓊結縣民政局和退役軍人事務局建立婚姻信息交換和共享機制后,將不再發(fā)生。
4月28日,瓊結縣人民法院、縣民政局和退役軍人事務局舉行了婚姻信息交換和共享工作機制簽約儀式。這一舉措是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與民政部簽署的《關于開展部門間信息共享的合作備忘錄》的具體實踐,使瓊結縣成為山南市首家“踐行者”。此舉標志著瓊結縣婚姻信息互聯互通、協同治理邁入了新階段。
簽約儀式上,瓊結縣人民法院、縣民政局和退役軍人事務局正式簽署了《婚姻信息交換和共享工作機制》。該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開啟了瓊結縣訴訟離婚和登記離婚信息共享、數據互通的實踐探索。通過跨部門協作,為群眾查詢婚姻信息提供便利,同時有效減少因婚姻信息不互通產生的各類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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